当前位置:办事指南 > 工作事项
科室: 教育国际合作与留学工作办公室 所含工作事项: 学生赴外留学申请与审核 来华留学生申请
事项名称: 来华留学生申请
部门、科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教育国际合作与留学工作办公室
办事流程: 1.网上提交申请;

2.相关学院审核,并提交国际处;

3.行文并报学校批复;

4.待学校批复后打印202表及其他材料,并送至省教育厅审批;

5.将省教育厅批件去省外办盖章;

6.将材料寄送给留学生。

所需材料: 1.在线提交《江西师范大学留学申请表》(中文或英文);

2.护照复印件(有照片页及所有中国签发的签证和居留许可页);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毕业证明;

4.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800字;

6.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经济保证证明。学习期限少于一年者须提供学习期间所需费用的经济保证证明,学习期限大于一年者须提供第一年学习期间所需费用的经济保证证明;奖学金获得者须提供奖学金主管部门出具的函件。

8.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以及2张其它作品的光盘;

9.年龄不满18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0.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登录以下链接下载http://laihua.jxnu.edu.cn,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11.已获得HSK成绩报告的,请将复印件附在申请材料中。

12.同意转学函。其他学校录取或者转学者申请我校时应提供原招生学校提供的同意函。

*自2021年起,申请人需在申请时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此材料为必传项,未能提供此项材料的申请人将无法完成申报。部分国家(美国、日本、韩国)因政府机构职能等原因,申请人无法获得《无犯罪记录证明》,学生可签署《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来代替。
附件:
此事项办结所需时间: 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需要30个工作日办结。
经办人: 易飞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惟义楼4楼1412,88120703
我要评价
评价方式1:请登录“江西师范大学APP”,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对本工作事项的服务进行评价。
【科室编号:0090】【名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育国际合作与留学工作办公室】
【事项编号:0187】【名称:来华留学生申请】
评价方式2:本页面窗口评价
经办人:
评价等级:
评价内容:
(10个字以上内容)
联系电话:
请登录后评价 #系统提示:请登录后如实评价,不要重复提交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