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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教育科 所含工作事项: 班主任带班经历证明
事项名称: 班主任带班经历证明
部门、科室: 学生处 - 教育科
办事流程: 1.班主任根据自身带班情况向学院学工办提出申请;

2.分管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提交至教育科审核办理。

所需材料: 学院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附件:
此事项办结所需时间: 自材料提交至学生处之日起,即刻办结。
经办人: 占淑荣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大学生活动中心3楼1326教育科881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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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编号:0029】【名称:学生处-教育科】
【事项编号:0060】【名称:班主任带班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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