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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所含工作事项: 任课教师调停课申请 导师变更 成绩单盖章 在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缓考申请 放弃入学资格申请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 休学申请 复学申请 退学申请
事项名称: 成绩单盖章
部门、科室: 研究生院 - 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办事流程: 1.学生到所在学院打印成绩单;

2.所在学院审核,审核人签字并加盖院章;

3.研究生院办理。

所需材料: 学生需提交个人成绩单
附件:
此事项办结所需时间: 自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之日起,需要1个工作日办结。
经办人: 宁雪华、宋英瑛、张红霞、刘丽元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5203室,88120853 研究生院5201室,881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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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编号:0020】【名称: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事项编号:0023】【名称:成绩单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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