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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基金管理科 所含工作事项: 捐赠协议签订程序 基金会资助项目报支程序
事项名称: |
基金会资助项目报支程序 |
部门、科室: |
校友办 - 基金管理科 |
办事流程: |
1. 项目开始实施时须向基金会秘书处报备并确认资金是否到位;
2.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报账人员整理好票据,并确认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审批表》,提供详细的辅助证明材料,单位经办人、证明人及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费用超过一定金额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须请相关校领导签字。
3.基金会秘书处经办人按照协议和基金会章程等规定审核资料;
4.基金会财务主管审批签字;
5.基金会秘书长审批签字(5万元及以上资金须分管基金会工作的校领导和理事长签字审批);
6.会计人员审核,编制记账凭证、复核;
7. 支付资金(转入指定账户)。 |
所需材料: |
1.相关票据:发票(抬头是江西 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清单(资金200元及以上)或者发放表(奖学金类)等。
2. 捐赠协议(限定性捐赠项目)或者相关会议纪要(非限定捐赠项目),其中金额在5万元以内项目须提供由分管基金会工作的校领导参加的协调会纪要;15万元以内项目须提供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现场办公会纪要或协调会纪要;15万元至150 万元项目须提供校长办公会纪要;150万元以上项目须提供党委会纪要;
3.奖(助)金学金、奖教金类项目辅助证明材料:评选办法、评选通知、参评者申报材料(含评审材料)、评选公示材料(含公示栏照片或者网站公示截图)、表彰决定和相关新闻报导。
4.采购项目辅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采购三方协议(基金会、学校和供货方)、验收材料、入库单(经费科目请填写“捐赠”)等。
5.维修改造和基建项目类辅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维修改造或者建设三方协议(基金会、学校和承建方)、验收材料、审计材料等。 |
附件: |
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审批表(基建等项目).xlsx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审批表(奖助学金等).xlsx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审批表(其他项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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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项办结所需时间: |
根据领导审批签字的进度而定。 |
经办人: |
徐岚岚 |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
知行楼1楼117室,88120097 |
版权:江西师范大学(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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