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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工资科 所含工作事项: 收入证明开具 丧葬费抚恤金办理 聘用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生育津贴办理 聘用人员工作证明开具 个人参保证明开具 学校社保缴费证明开具 人员退休办理 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申报工伤事宜
事项名称: 收入证明开具
部门、科室: 人事处 - 工资科
办事流程: 1. 请携带工作证至先骕楼5315室,现场开具;或提前致电告知工号及联系方式,开具后携带工作证前来领取。

2. 如需开具法定产假期间收入证明,请在产假第5至6个月期间前来办理,届时的工资数据相对较为完整。

所需材料: 如有固定模板的要求,请自带电子版内容。
附件:
此事项办结所需时间: 现场办结
经办人: 孙菲菲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先骕楼5区3楼315室,8812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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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编号:0036】【名称:人事处-工资科】
【事项编号:0070】【名称:收入证明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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