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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工资科 所含工作事项: 收入证明开具 丧葬费抚恤金办理 聘用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生育津贴办理 聘用人员工作证明开具 个人参保证明开具 学校社保缴费证明开具 人员退休办理 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申报工伤事宜
事项名称: 丧葬费抚恤金办理
部门、科室: 人事处 - 工资科
办事流程: 请携带材料至先骕楼5315室,现场办理。
所需材料: 1. 火化证明原件;

2.死亡证明复印件;

3.去世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5.去世教职工与领取人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档案馆复印的《干部履历表》(需离退处先开具介绍信至档案馆复印)等;

6. 去世教职工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附件:
此事项办结所需时间: 现场办结,款项约5个工作日到账
经办人: 孙菲菲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先骕楼5区3楼315室,8812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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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编号:0036】【名称:人事处-工资科】
【事项编号:0071】【名称:丧葬费抚恤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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