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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机要科 所含工作事项: 转开学校介绍信 材料用印 补办证书 书记、校长印鉴 公章刻制
事项名称: 材料用印
部门、科室: 党(校)办 - 机要科
办事流程: 1.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文经党(校)办复核、校领导签发、党(校)办登记编号,即可用印

2.组织、人事、基建、财务、实管等部门定期报表、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凭负责人签字并须报经分管校长同意。

3. 毕业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凭教务处、成人教育处负责人签字及校领导签发

4.科研项目申请表、课题的进展及结题材料、专利申请等常规业务材料用印,经科技处或社科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即可用印

5.校公用机动车辆的年检表、保险单、出险索赔等材料,需出示车辆行驶证(户主是江西师范大学)
所需材料: 《江西师范大学用印审批表》(党办、校办网站下载)或《使用印鉴登记簿》(党办、校办204室)
附件: 江西师范大学用印审批表.doc
此事项办结所需时间: 手续齐全,工作时间,即刻办理。
经办人: 徐惠、李嘉璐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瑶湖校区知行楼204室 881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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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0003】【名称:材料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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