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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治安科 所含工作事项: 提供校内所有公共场所的活动审批 案件受理后或未达到立案条件时帮助查阅监控 对符合办理暂住证要求的人员进行审核
事项名称: |
对符合办理暂住证要求的人员进行审核 |
部门、科室: |
保卫处(保卫部) - 治安科 |
办事流程: |
1. 提交一份《暂住证办理申请》(涵盖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现住地址、办证目的等内容);
2. 携带申请到学院/人事处找负责人签字盖章;
3. 到后勤楼宇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找负责人签字盖章;
4. 再到治安科签字盖章;
5. 最后到派出所办理。 |
所需材料: |
《暂住证办理申请》 |
附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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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项办结所需时间: |
自材料提交至保卫处之日起,1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
经办人: |
李江南 |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
保卫处1楼111, 881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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