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办事指南 > 工作事项
科室: 治安科 所含工作事项: 提供校内所有公共场所的活动审批 案件受理后或未达到立案条件时帮助查阅监控 对符合办理暂住证要求的人员进行审核
事项名称: 案件受理后或未达到立案条件时帮助查阅监控
部门、科室: 保卫处(保卫部) - 治安科
办事流程: 1. 到保卫处1楼指挥中心报案,达到立案条件,即刻受理案件;

2. 未达到立案条件时需要填写《调取监控申请表》,到本单位找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可申请调阅监控;
所需材料: 《调取监控申请表》
附件: 监控查看审批表.docx
此事项办结所需时间: 自材料提交至保卫处之日起,1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经办人: 李江南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保卫处1楼111, 88120110
我要评价
评价方式1:请登录“江西师范大学APP”,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对本工作事项的服务进行评价。
【科室编号:0049】【名称:保卫处(保卫部)-治安科】
【事项编号:0103】【名称:案件受理后或未达到立案条件时帮助查阅监控】
评价方式2:本页面窗口评价
经办人:
评价等级:
评价内容:
(10个字以上内容)
联系电话:
请登录后评价 #系统提示:请登录后如实评价,不要重复提交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