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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出入境管理科 所含工作事项: 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 邀请国(境)外组织或人员来校活动 国际会议申报 国(境)外版面费等汇率核算 邀请国(境)外组织或人员来校活动 国(境)外留学人员派出 国(境)外留学人员回国
事项名称: 邀请国(境)外组织或人员来校活动
部门、科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出入境管理科
办事流程: 1.邀请或提出来校开展活动的国(境)外组织或人员,须出具正式函件,注明活动名称、活动目的、活动时间、主要内容、参与人员等有关情况,同时附一份该组织或人员的详细介绍材料。

2.校内邀请或对接单位须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国(境)外组织或人员来校活动审批表》(见附件1),内容包括组织或人员名称(中英文)及简介、拟开展的活动时间、活动形式、活动名称、校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3.《江西师范大学国(境)外组织或人员来校活动审批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其中,讲座、学术报告、海报展等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内容的,需依次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保卫部审核,再报请分管外事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校领导审批,最后报学校主要领导审定。

4.学校审批同意后,邀请单位须于活动开展前2周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保卫部提交《江西师范大学国(境)组织或人员来校活动备案表》(见附件2)。

5.活动经批复同意后,校内邀请或对接单位要对活动过程全程监控,在校内开展活动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出现危害国家、民族形象和利益,危害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危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言行。

6.活动结束后,校内邀请或对接单位应于一周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保卫部提交活动情况汇报材料(内附活动照片),以进行备案。

所需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国(境)外组织或人员来校活动审批表

2.江西师范大学国(境)外组织或人员来校活动备案表

附件:
此事项办结所需时间: 两周
经办人: 万洪鹃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惟义楼圆楼1410室, 881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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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编号:0091】【名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入境管理科】
【事项编号:0189】【名称:邀请国(境)外组织或人员来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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